推动留住传统村落的“烟火味”《安庆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》将实施
大皖新闻讯 4月28日上午,记者从《安庆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该《条例》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。据了解,该《条例》在体现安庆特色的同时,将推动留住传统村落的“烟火味”,留住有记忆的乡愁。

据安庆市住建局党委委员、副局长潘江胜介绍,目前,安庆市共有传统村落 60个,其中国家级传统村落 23个,省级传统村落37个,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体系。《条例》主要内容包括,传统村落保护的管理机制,加强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保护,发展利用传统村落资源,建立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。
对于《安庆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》在哪些方面体现了安庆特色?潘江胜表示,一是将体现安庆特色的“戏剧文化”“弹腔文化”“陶器文化”“诗词文化”等融入条文中,鼓励村民开展传统民俗文化活动,推动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、合理利用。鼓励使用传统工艺、传统技术和传统材料,有助于保持和展示安庆地方独特的建筑风格和文化底蕴,通过立法形式保护地域文化和特色。二是明确将传统村落保护的内容纳入村庄规划,在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中首次实现“多规合一”。
对于《条例》如何推动留住传统村落的“烟火味”,留住有记忆的乡愁?潘江胜表示,《条例》在推动保护传统村落的同时,注重保持现代元素与传统元素的有机结合,给予原住民更多的选择权。《条例》着眼处理好保护和发展利用关系,规定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内容,突出保护利用措施、人居环境改善措施、文化传承发展引导、关联产业发展引导等。
为推动以有效利用促进更好地保护,安庆市鼓励通过开办村史馆、博物馆、公共文化空间,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、传统工艺作坊等方式,依法合理利用传统建筑;鼓励、支持挖掘、整理、阐释和合理利用传统村落中的历史文化资源;鼓励、支持发展乡村旅游,明确了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应当将传统村落纳入旅游品牌战略,开展保护性旅游开发,在延续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基础上培育特色产业,促进传统村落与当地经济社会同步发展,激发传统村落的生机与活力。
大皖新闻记者 蒋六乔 通讯员 石晓红
编辑 陶娜